公共机构节能倡议书
公共机构节能倡议书
全省公共机构及全体干部职工:
节能降耗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保障。二十世纪以来,大气污染、资源枯竭、生态失衡已成为人类生存面临的新考验,没有人能置身事外,节能减排已刻不容缓。公共机构作为节能降耗工作的组织者、领导者和倡议者,理应成为全社会节能降耗工作的先行者,这也是公共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应从身边小事做起,纠正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浪费行为和不良习惯,将节能意识植根于心,争做节能工作的示范者、推动者。为此我们特向全省公共机构及全体干部职工倡议:
1.办公时间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公共区域照明应当安装自动控制开关,避免长明灯现象。
2.下班后及时关闭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电源,减少待机时间。
3.减少空调使用频率,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
4.采购低能耗、经国家节能认证的办公设备或产品,率先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能耗设备或产品。
5.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和节能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充分利用太阳能,安装使用高效节能灯具、器具、节水性产品。
6.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倡导无纸化办公,提倡双面用纸,严格办公用品管理,降低办公用品消耗。
7.合理安排电梯停靠楼层和开启数量,低楼层和相邻楼层一律不乘坐电梯。
8.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培养驾驶员节油减排的良好习惯,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杜绝公车私用。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节约小能源,积累大资源;减少小排放,避免大污染,用我们的行动,共护绿水青山,共建绿色江西,共享和谐社会。让我们立刻行动起来,“节能从我做起,节能从今天做起”!
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