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所公开招聘编外聘任制医务人员公告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卫生所公开招聘
编外聘任制医务人员公告
一、学校概况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是2002年4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一所旅游商贸类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省人民政府和国家部委确定的省部共建院校,江西省首批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培养院校,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示范性院校、首届中国网民最尊敬的(江西)十大高校。学校位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丁香路1号,校园占地面积1068亩,在校学生15000余人,专兼职教师1000余人。为满足学校卫生所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任制医务人员。(学校详情请访问学校网站/)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岗位条件
医师岗
2
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临床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药剂师岗
1
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临床药师资格证和药师执业证;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护士岗
1
护理学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临床护士资格证和护士执业证;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备注:以上招聘人员均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无缺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和值晚班需要;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所记载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相一致;所有学历、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均要求在报名截止前正式取得。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 4月28日止。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1)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证的提供)、相关资格证、有关工作经历证明(需相应工作单位加盖公章)、报名表扫描件等放在一个文件夹里,并将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夹名称取为“×××应聘×××××岗”。例如:“刘XX应聘医师岗”。
(2)压缩包文件发至邮箱:871579806@qq.com。
3、报名联系人:涂医师,联系电话:13870998899
四、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学校对收到的电子报名信息先行初审,并通知初审合格应聘者按照学校通知时间提交原件材料,接受学校正式资格审查(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应当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地提交所需的材料及个人信息,在公开招聘任何环节中及录用后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停止录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涉嫌违法的,提交司法部门处理。符合报考条件的,由学校发布合格人员名单,并通知其参加考试和面试。
五、公布开考岗位和考试时间
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可适当下调比例,具体由学校根据报考情况和工作需要研究确定后正式公布。同时公布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内容。
六、考试和面试
1、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含操作)成绩占40%折算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
2、笔试:以国家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执业护士考试相关知识要求为主要内容组织笔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含操作):结合卫生所实际及岗位要求,考察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沟通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等方面,满分为100分。
4、笔试和面试安排以准考证上或正式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5、考试和成绩查询等事项信息可登陆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公开”栏查询,或向人事部门和卫生所来电询问。
七、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体检对象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70分以上才可入选。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者放弃,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2、考察(含资格终审)。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和卫生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经体检合格后确定递补人员(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3、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将在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公开”栏及其他有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录用。
八、聘用、待遇
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办理录用相关手续,试用三个月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学校内自聘人事代理人员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由人事处解释)。
九、其他
1、录取人员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或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2、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国家考试法规和学校招考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对从报名到聘用全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等行为的人员,将报有关部门备案或处理、
3、未尽事宜或出现的临时情况,以学校提出的处理意见为准。
4、咨询电话: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人事处 0791-83771978;卫生所0791-83771970
5、监督电话: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纪委办0791-83771987,83771983。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
2017年3月28日